关于推荐和申报2023年长三角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杰出青年工程师奖的通知

各联盟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根据《“长三角土木建筑学会联盟”章程》规定以及联盟工作计划,兹定于2023年8月17日启动2023年长三角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长三角科技奖”)、长三角杰出青年工程师奖(以下简称“长三角杰青奖”)的推评工作。现将推荐和申报办法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协助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


一、 长三角科技奖

(一)参选对象

由长三角土木建筑学会联盟团体会员单位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形成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含土木工程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是从事土木建筑科技工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勘察、设计、施工、运维等单位,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主体可以是项目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之一。


2、申报单位须是联盟团体会员单位,且是该项目在技术创新与先进科技成果应用方面的主要完成单位


3、申报项目应由申报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经推荐机构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4、申报项目应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且该项目无知识产权争议。


5、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


6、已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不再进行提名推荐。


(三)推荐资格

“长三角科技奖”采用推荐制。由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浙江省土木建筑学会、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择优推荐项目。


各推荐机构推荐项目原则上每届不超过5项,每届获奖项目按20项控制。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材料内容

(1)报奖项目申报书


(2)附件:评审材料

①知识产权证明;

②技术评价证明;

③检测报告;

④主要应用及经济效益证明;

⑤项目成果总结报告;

⑥其他证明材料。


(3)项目介绍的视频文档(时长控制在5 分钟以内)及相关高清照片2张(4K分辨率及2兆以上/张)。


2、 申报材料要求

书面申报材料原件 1 套;视频及照片1 套(U盘)。


二、长三角杰青奖

(一)参选对象

在联盟团体会员单位(涵盖各级各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科研以及相关技术管理工作,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二)候选人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勤于学习,敢于创新,甘于奉献,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具备工程技术系列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积极参加科技攻关、技术改造、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等活动,且取得一定的科技成果的;


5、在产品、工艺、材料、设备等方面实现自主创新,取得重大技术成果,成果已在重要工程项目得到成功运用,创造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及环境效益,并作为主要完成人做出突出贡献。


6、已获“长三角杰青奖”的人员,不再作为推荐对象;已获“提名奖”的人员,至少间隔一届,才能再次被推荐参加“长三角杰青奖”申报。


(三)推荐资格

“长三角杰青奖”采用推荐制。具备推荐资格的有: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浙江省土木建筑学会、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


各推荐机构原则上每届推荐人数不超过6位(3位杰青奖+3位提名奖),每届获奖总数按12位杰青奖+12位提名奖控制。


(四)申报材料要求

候选人申报须提供报奖书面材料及电子材料,包括:

1、报奖申报书


2、评审材料

①论文和专著封面复印件;

②职称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复印件;

③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

④其他专业技术成果及获奖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个人相关高清照片1张(4K分辨率及2兆以上)。


三、奖项申报要求

各推荐学会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出具书面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和三省一市学会公章。


四、申报办法

(一)2023年8月17日-9月20日


(二)申报材料受理单位

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浙江省土木建筑学会、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


(三)联系人

上海:陆   琳  18368000056

江苏:唐中秋  025-83278561  15850750927

浙江:冯   阳  0571-85050022  13655719921

安徽:秦   萍  18556513905


特此通知


长三角土木建筑学会联盟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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