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建设工程混凝土外加剂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苏建质监函20179

 

各有关检测机构: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2017222号)要求,现将2017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混凝土外加剂检测能力验证通知如下:
一、 项目参数
减水率。
二、 工作要求
1、混凝土外加剂检测能力验证要求详见《2017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混凝土外加剂检测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附件1)。
2、人员要求:各检测机构根据《2017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混凝土外加剂检测能力验证参加人员名单》(附件2)要求参加,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能力验证。
三、样品领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624日(星期六)、625日(星期日)领取样品,详见《2017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混凝土外加剂检测能力验证注意事项》(附件3)和《2017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混凝土外加剂检测能力验证确认表》(附件4)。
2、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上坊镇醴泉路69号,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四、相关要求
1、各参加检测机构应本着科学、严谨、真实的原则,按照《2017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混凝土外加剂检测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组织好本次能力验证工作,认真按照要求控制好各时间段,确保试验工作按时完成,及时报送试验结果。
2、检测机构上报的资料中《2017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混凝土外加剂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附件52017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混凝土外加剂检测能力验证原始记录》(附件6)的资料须同时上报,《结果报告单》、《原始记录》与上传的相应资料不一致时,将直接视为不满意结果。
3、各参加检测机构不得委托其他检测机构进行试验,3名参加能力验证人员应独立依次完成,单位和个人不得相互串通数据,不得租借非本检测机构的试验设备和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4、对具备本项目检测资质的机构和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能力验证或参加能力验证试验后未按规定提交检验结果报告的有关检测机构将予以通报。
5、省质监总站负责公布此次能力验证试验活动的结果。未经许可,各技术支持机构不得擅自对外泄漏相关情况。
6、本次能力验证样品费2000元,由承办单位具体受理。
五、联系方式
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72712室,邮编210036
联系人:芮志军
邮箱:3472817900@qq.com
    联系电话:025-5186871051868727
附件:
12017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混凝土外加剂检测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
22017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混凝土外加剂检测能力验证参加人员名单
32017江苏省建设工程混凝土外加剂检测能力验证注意事项
42017江苏省建设工程混凝土外加剂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
52017江苏省建设工程混凝土外加剂检测能力验证确认表
62017江苏省建设工程混凝土外加剂检测能力验证原始记录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01766日 

附件.rar (101.24 KB)
2017-06-06 15:34

【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进入编辑状态